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团体的发展及团体标准化工作需求,经深圳市龙岗区环境卫生协会理事会研究决定,通过了《龙岗区环境卫生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公示日期:2024年9月21日-10月20日联系邮箱:19473317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