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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电池行业协会关于《便携式储能电源分级评价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发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8
发表人:
深圳市电池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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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电池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经预研、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报批、专家评审等环节,通过了《便携式储能电源分级评价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的审定,现批准发布为本会团体标准。各标准的具体名称和编号见附件1。

2项团体标准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2025年3月28日实施。

现予公告。

 

附件1:2项团体标准的名称和编号



深圳市电池行业协会关于《便携式储能电源分级评价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发布的公告(盖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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