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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电池行业协会关于《碳足迹评价技术要求 便携式储能电源》等2项团体标准发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0
发表人:
深圳市电池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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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电池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过预研、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报批、专家评审等环节,通过了2项团体标准的审定,现批准发布《碳足迹评价技要求 便携式储能电源》等2项标准为本会团体标准。各项团体标准的具体名称和编号见附件1,现予公告。

2项团体标准自2023年10月13日发布,2023年10月15日开始实施。

特此证明。

 

 

附件1:2项团体标准的名称和编号

 

                                

深圳市电池行业协会

2023年10月13

关于《碳足迹评价技术要求 便携式储能电源》等2项团体标准发布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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