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制定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的具体要求,根据《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通过了由广东瀚潍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牵头的《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工程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的项目立项计划(见附件1)。
为广泛吸收各利益相关方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凝练形成广泛共识,充分保障标准质量,推动标准后续应用实施,学会秘书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本团体标准项目的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标项目介绍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工程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由广东瀚潍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牵头,研制周期为4个月左右。该标准主要针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工程建设的总体规范,处理工艺,项目选址、施工以及运营期的综合利用、环境管理等进行规定,参照国内外同类企业的生产现状,考虑以较佳的经济规模和合理的资金投入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而进行的炉渣综合利用主体工程及处理配套工程建设。另外,该标准主要增加炉渣项目工程建设前期工艺路线选择、环境管理、劳动安全保护以及施工验收等方面提出了更具体的技术要求,为相关企业、行业协会等对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的综合利用管理提供支撑,推动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的综合利用专业化和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起草单位应是生活垃圾焚烧、环境治理、标准化等领域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行业协会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起草人应熟悉生活垃圾焚烧、环境治理等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工作积极投入、认真负责。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和义务
1、在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中将参与起草标准的单位名称列入标准起草单位名单中,将参与起草标准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标准主要起草人名单中。
2、起草单位应能根据标准起草、征求意见、审查等各环节工作需要,通过承办会议、邀请专家、开展调研等方式分担标准研制费用;起草单位应提供专家支持,所推荐起草人(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1名)应满足上述资格条件,同时保障起草人充分参与标准研制过程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3、起草人应在标准研制期内全程参与,按时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以及相关的各类座谈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应独立发表意见,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按时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4、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起草人应共享本单位和个人的相关研究成果,为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参考。
四、报名要求
请报名参加团体标准起草的单位和人员填写《<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工程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2023年11月30日之前报送秘书处。报名表应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盖章件各一份,电子版报名表请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盖章件请寄送至秘书处。秘书处将根据标准起草需求,结合申报单位和推荐起草人的专长和经验,与牵头起草单位充分沟通后,遴选合适的单位和人员参与起草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烘军(13729991362,微信同号)、黄贤信(13416917813,微信同号)
联系电话:0769-23399989
电子邮箱:zhonghongjun1224@163.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9号胜安大厦15楼(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秘书处)
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
2023年10月9日
关于公开征集《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工程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的通知.pdf
附件1 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立项公告(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附件2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工程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报名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