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制定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的具体要求,根据《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专家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工程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的评估论证,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公告。
秘书处将联合牵头单位:广东瀚潍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或个人按照《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组建标准工作小组,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标准的制定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钟烘军(13729991362,微信同号)、黄贤信(13416917813,微信同号)
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
二Ο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立项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