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要求,所申报的《柏庐大米》、《“吴中鸡头米”分等分级》以及《农副产品配送服务规范》3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增强相关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立项项目编号 | 标准名称 | 制定、修订 | 完成年限 | 牵头起草单位 |
202501-SZAASS001 | 柏庐大米 | 制定 | 2025 | 苏州市农业科学院 |
202501-SZAASS002 | 吴中鸡头米分等分级 | 制定 | 2025 | 苏州市农业科学院 |
202501-SZAASS003 | 农副产品配送服务规范 | 制定 | 2025 |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联系人:顾俊荣 0512-65021965
电子邮箱:szaass2022@163.com
关于《柏庐大米》等3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