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研究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由福建省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研究会牵头起草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了确保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于2023年10月12日前填写《征求意见表》,反馈至我会秘书处,逾期未反馈按无异议处理。
联系人:张晓婧
电话:13799389275
附件:
1. 《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2. 《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
福建省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研究会
2023年9月12日
附件2 《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pdf
附件1 《学生心理档案的建立与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