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精神,结合海南省经济发展实际及绿色低碳发展的需要,经我会专家评审,由海南省节能减排协会牵头起草的《无废会展建设与评价规范》《制造业无废工厂建设与评价规范》《无废园区建设与评价规范》《无废机关建设与管理规范》《无废快递网点运行管理与评价规范》《无废医院建设与评价规范》《无废校园建设与评价规范》《无废社区建设与评价规范》8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请起草单位按照协会标准化工作要求,尽快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标准编写,同时强化编制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国栋
联系电话:19943353113
海南省节能减排协会
202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