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经我会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低碳(近零碳)宾馆酒店评价规范》(暂定名)团体标准立项。
欢迎与该项标准有关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专家学者等加入标准起草工作,意向参与者,请与海南省节能减排协会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国栋
联系电话:19943353113
海南省节能减排协会
2024年10月30日
海南省节能减排协会关于《低碳(近零碳)宾馆酒店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的立项公告立项公告.pdf
